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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职代会常议活动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4.12.04 来源部门:党委办公室
作者: 系统 摄影: 系统

职代会常议活动实施细则是完善职代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院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是推动医院民主政治建设和廉政建设的举措。

一、职代会常议活动实施细则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职代会常议工作接受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二、职代会常议工作应当积极支持院长行使指挥权。

三、医院工会是职代会常议工作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常议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工会办负责实施。

四、职代会主席团成员由工会委员组成,工会小组长是职工代表组长。

五、院工会每两月召开一次职工代表组长及工会委员例会。

六、职代会常议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1、讨论涉及医院发展规划、重大决策、改革方案、医院年度(月)工作计划总结等内容和执行情况。

2、讨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诸如:职工奖惩办法、奖金分配方案、社保医保、劳动争议、职工晋职晋级和培训学习与职工权益相关的其他规章制度等。

3、医院内部管理工作遇到的各类问题。

4、监督医院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七、议事程序

1、各代表组长、工会委员负责每两月收集整理一次职工代表的意见及建议,并在当月的代表组长例会上正式提出。

2、会议对提案进行研究。对于不合规定、不利于医院发展、不符合大多数职工长远利益的意见,由院工会作出说明,讲清有关政策。

3、会议讨论结果以会议纪要形式报医院党政领导审阅后执行。

八、根据议事内容需要,可临时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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