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委员会开展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印发的《中共四川省卫生计生系统党组关于印发<(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组发〔2015〕88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提出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针对一些党员干部违纪意识淡薄、前腐后继现象突出的问题,针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的问题,针对监督体制不完善、监督乏力的问题,针对医疗卫生服务、行政审批、医药采购、招标投标、资金管理、专业申报、医院等级评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岗位特权、行业串案现象突出的问题,针对极个别价值观扭曲、追求享受、生活作风腐化及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问题等五个方面突出问题,进一步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健全完善制度规矩,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加大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查办力度,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取得新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领导干部法纪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1.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贯彻全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密联系医院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明确责任,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党委办公室)
2.深入开展廉政教育。
(1)制定党风廉政教育中长期培训总体规划,建立培训档案,实行台账管理制度。(监察审计科、人事科、科研科。列第一位为牵头科室,其他为配合科室,下同)
(2)围绕理想信念、规矩意识、党性原则、为民宗旨、廉洁观念、担当精神等主题,开展领导干部专题廉政教育。(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3)围绕廉洁从业、医德医风等主题,每年至少2次分类别分层次开展专题培训教育。(行风办)
3.强化法纪规矩教育。
(1)将学纪学法纳入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读书班的重要内容。(党委办公室)
(2)坚持每月一次院务会前学纪学法。(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
(3)深刻剖析近年来卫生计生系统发生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编印或订阅警示教育读本,在全院开展警示教育。(监察审计科)
(4)组织干部职工参观省法纪教育基地等,开展法纪教育。(监察审计科)
4.加强廉洁文化建设。
(1)创新廉洁文化载体,以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对干部职工信念、道德观念、法制意识和廉洁从业教育,营造风气纯正、行为规范、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廉洁文化氛围。(党委办公室、宣传科)
(2)开展廉洁文化创建活动,努力造就一支医得好、医术精、医风正的队伍,营造崇尚廉洁、廉荣贪耻的良好环境。(党委办公室、宣传科)
(二)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5.细化主体责任。
制定完善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细化责任分工,明确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职责。(党委办公室)
6.严格执行“一岗双责”。
(1)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实施细则。(党委办公室)
(2)分解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和协办科室。(党委办公室)
(3)建立年初任务分解、年中检查督促、年底考核评估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机制。(党委办公室、监察审计科)
(4)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发生重大问题的部门,严肃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监察审计科、党委办公室)
7.推进述责述廉。
(1)建立部门负责人向院纪委述责述廉制度,开展年度述责述廉工作。(监察审计科)
(2)建立健全述责述廉结果运用机制。(监察审计科、人事科)
8.建立完善廉政约谈制度。
(1)建立完善约谈制度,明确相关规则。(监察审计科、党委办公室)
(2)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约谈一次分管部门负责人。(党委办公室)
(3)对问题反映突出的部门开展专项约谈,做好约谈登记记录。(监察审计科)
(三)健全完善监督体制,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9.严格落实监督责任。
(1)根据要求配齐配强纪检干部,明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2)制定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职责、工作流程,建立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范。(监察审计科)
10.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行权行为的监督
(1)加强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医院各部门负责人行权行为的监督。(监察审计科)
(2)加强对医疗器械招投标、药品耗材采购的监督。(医务科)
(3)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财务科)
(4)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岗位负责人的监督。(监察审计科)
11.创新监督方式
(1)建立函询制度,制定工作程序。(监察审计科)
(2)建立健全“签字背书”制度。(党委办公室)
(3)开展专项检查,采取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建立工作台账和通报制度。(监察审计科)
(4)强化信访核查,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和工作动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监察审计科)
12.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全面梳理排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始终保持严格执纪、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监察审计科)
13.推行“一案双查”。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察审计科)
(2)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严格追责。(监察审计科)
14.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
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等成果,逐点位制定系统化防治腐败的具体措施,推进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监察审计科)
(四)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15.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1)针对突出问题,修订完善医疗服务、药品耗材设备采购、资金项目管理、基本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相关制度。(监察审计科、医务科、财务科、药剂科、国有资产管理科、信息科、总务科、基建科、人事科)
16.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体系。
(1)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树立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措施。(监察审计科)
(2)对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实行监督的再监督。(监察审计科)
17.建立健全轮岗交流制度。
(1)修订完善重要部门、关键岗位负责人定期轮岗交流制度。(人事科)
(2)制定重要部门、关键岗位负责人定期轮岗交流计划并实施。(人事科)
18.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1)建立健全评审专家管理制度,规范专家库管理。(人事科、科研科)
(2)建立健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医务科)
(3)坚决执行重大决策终身负责制。(监察审计科)
(五)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正风肃纪。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19.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加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典型案件,指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件。(监察审计科)
20.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对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开展“回头看”工作,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党委办公室)
21.常态化推进正风肃纪。
持续开展红包礼金等问题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监察审计科)
22.继续推进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
(1)深入推进社会监督员制度。(行风办)
(2)采取多种方式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监察审计科)
三、保障措施
防治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全局、意义深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形成共识,强化措施,确保系统化防治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周光明、院长夏保京任组长,纪委书记杨建任常务副组长,副院长上官江洪、孙云、李正平、吴少平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审计科,负责日常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
要把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防治腐败的要求寓于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之中,使防治腐败工作与医院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三)注重制度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是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的有效途径,更是遏制腐败行为发生的根本保证,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的全过程。深入分析腐败行为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科学制定各项制度,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制度宣传,强化制度意识,使干部职工了解制度、崇尚制度、敬畏制度、维护制度,形成严格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
(四)全面监督检查。
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违纪行为敢说“不”,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纪依法严厉查处违纪行为,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