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学院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成都医学院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
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第一条 总 则
为贯彻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等文件精神,顺应我国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改革发展趋势,促进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有效衔接,适应国家临床医学人才的培养要求,规范本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行为,提高临床医学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区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培养方案。
第二条 培养目标及要求
1.培养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素质和人文素养的临床医师。
2.牢固掌握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临床分析和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表达能力与医患沟通能力。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常见多发病诊治工作。
3.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有一定的临床研究能力和临床教学能力。
4.能够熟练阅读本专业英文资料和参与同行学术交流,具有一定撰写英文专业文献的能力。
5.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和独立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第三条 招生对象与入学方式
1.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学士学位者。
2.入学方式。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达到规定要求,且通过本校的复试考核并录取。
第四条 学习年限与培养原则
1.学习年限。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
2.培养原则。培养采用理论学习、临床轮训与导师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以临床轮训为主。轮训科目涵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部内容,同时重视课程学习、以及临床研究能力和教学能力的全面培养。
3.学习要求和时间安排。
第一学年: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公共课、专业基础课、选修课在入学后2个月内完成;专业课程学习;临床轮训。
第二学年:继续专业课程的学习及临床轮训;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完成科研选题、文献综述、科学研究课题设计和开题报告;进行科学研究、教学实践。
第三学年:完成专业课程的学习及临床轮训;参加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完成学位论文;进行论文评阅及答辩等。
第五条 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针对研究生个体拟定的培养工作具体进程和安排,也是研究生培养工作中进行教学安排、教学检查、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个性化培养的具体表现,要充分体现学生的实际情况和个性化发展需求,由导师和学生共同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包括五个部分:课程学习计划、临床轮训计划、专业技能实践计划、临床带教训练计划和科研工作计划。
1.制订个人培养计划总要求
导师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从研究生个体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了解研究生的知识背景、特长、爱好等,注意挖掘研究生的潜能,注重发挥研究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突出其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制订出适合每位研究生个性发展的培养计划。新生入学2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
2.个人培养计划的基本内容
个人培养计划要对“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培养方式、课程学习计划、临床轮训计划、专业技能实践计划、临床带教训练计划、科研工作计划和学位论文(课题研究)计划”等作出具体安排和说明。因客观原因而不能执行或不能完全执行的个人培养计划,经导师同意后可以修订。个人培养计划由hbs红宝石平台审查备案。
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学习计划”是安排研究生课程教学的依据。研究生在研究生处规定时间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参照培养方案、登录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完成课程学习计划提交,经导师审查后生效。
第六条 课程学习与考核
1.课程设置。课程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英语课、选修课。
表1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备注 |
公 共 课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必修 6.0学分 |
自然辩证法 | 18 | 1 | ||
公共英语 | 36 | 2 | ||
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 | 14 | 1 | ||
专 业 基 础 课 | 临床思维与决策 | 15 | 1 | 必修 4.5学分 |
重要传染病防治知识 | 7 | 0.5 | ||
医患沟通 | 7 | 0.5 | ||
临床流行病学与循证医学 | 35 | 2.5 | ||
专业课 | 专业课 | - | 3 | 必修 4.0学分 |
专业英语 | 医学专业英语 | - | 1 | |
选 修 课 | 临床技能学 | 21 | 1.5 | 必选修 3.5学分 |
医事法学 | 7 | 0.5 | ||
执业医师考试精要 | 21 | 1.5 | ||
讲座 | 校级或联合培养基地学术报告 | ≥10次 | — | 填写《成都医学院研究生学术活动记录单》并经主办单位认可。 |
2.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18学分,其中,公共课6学分,专业基础课4.5学分,专业课3学分,专业英语1学分,选修课3.5学分。
3.课程教学。采用集中、小组、网络、专题讲座等方式授课;采取笔试、读书报告、案例分析报告等方式考核。
课程教学的内容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公共理论、临床医学专业理论课的内容相结合。
课程教学的公共课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基础课、选修课由hbs红宝石平台安排。专业课、专业英语课按临床医学二级学科设置,在导师指导下,在相应科室完成学习及考核。
第七条 临床能力训练与考核
1.临床能力训练以提高临床实践能力为主,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且是本校或联合培养基地的医院进行。
2.临床轮训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14〕48号)的要求,设置临床轮训科目,实际培训时间不少于33个月,达到各专业培训标准细则的要求。
3.临床能力考核。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的要求,对研究生的临床思维、实践操作能力和人文素养进行考核,重视形成性评价。考核结果由hbs红宝石平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委员会认定。
第八条 科研与教学培训
1.以提高解决临床实际问题能力为导向,以自主学习、小组学习为手段,通过文献检索、资料收集、病例观察、医学统计、循证医学等专业基础课的教学,引导研究生在临床实践中探索有价值的临床现象和规律,进行科学分析、总结,提高解决临床问题的能力。
2.参加教学查房、病例讨论会、专题讲座、小讲课等教学工作,要求在第三学年具备见习/实习医生和低年资住院医师的临床带教的能力。
第九条 学位论文与答辩
1.选题要求。选题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以提高临床诊疗水平与技术手段为出发点,选取临床实践中的主要问题加以总结和研究分析。主要包括本专业疾病诊疗技术研究、疾病流行病学研究、疾病预防与康复研究等。选题应具有潜在的学术价值和临床意义。研究生应在第3学期结束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学位论文形式。学位论文可以是研究报告、临床经验总结、临床疗效评价、专业文献循证研究、针对临床问题的实验研究等。
3.学位论文要求。
(1)规范性要求: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其规范要求执行《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2)质量要求:学位论文反映的研究结果应对本领域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或借鉴意义,学位论文条理清楚、表达准确、数据真实、分析科学、结论合理。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已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基本具备独立承担临床医疗实践工作和临床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3)过程要求: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检查、评阅、答辩等关键环节,学位论文答辩通过。
第十条 学位申请与授予学位
达到本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要求,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无本校限定的“不授予硕士学位”的情形),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等3个条件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向本校提出申请,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通过学位课程考核、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或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本校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完成学位课程考核,但未获得《临床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可对其进行毕业考核和论文答辩,准予毕业。毕业后三年内取得《临床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可回本校申请授予硕士学位。
第十一条 组织管理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有住院规培医师与硕士研究生双重身份,实行学校、hbs红宝石平台、教研室(科室)三级管理。
培养质控由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依据《成都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与评价办法》负责实施。其手段包括行政检查、督导巡查、基地自查、导师自查、学生自查、常规考核、社会反馈等。
第十二条 附 则
1.本方案适用于本校攻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
2.本方案于2015年7月发布 ,从2015级研究生开始执行。本方案若与上级部门相关规定有悖时,以上级部门的规定修订本方案。
3.本方案由临床医学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 成都医学院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授予标准
成都医学院全日制临床医学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授予标准
一、基本素质要求
(一)职业精神
热爱临床医学事业,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的神圣职责;具有求真务实勇于创新,追求医疗技术卓越的医学科学精神;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生命、平等仁爱、真诚守信、精益求精、廉洁自律。
(二)专业素养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规范的临床操作技能,能够独立处理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病、多发病;具备良好的医患沟通技巧与团队协作精神。
(三)学术素养与学术道德
具有较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够将临床医学理论与医疗实践相结合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具备批判性思维,能够在传承的基础上主动总结和反思,探索有价值的临床现象和规律。遵守学术道德,恪守学术规范。
二、基本知识要求
(一)基础知识
牢固掌握生理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医学遗传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病原生物学、免疫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和药理学等基础知识;熟悉医学统计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二)专业知识
系统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本学科的发展趋势和临床热点;掌握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循证医学的理论和方法;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了解卫生保健服务和卫生法规体系。
(三)人文知识
了解哲学、伦理、法律、心理、文学、历史、政治、经济、社会、宗教、艺术等领域的相关知识;充分关注患者的社会性,掌握与病人及家属的沟通技巧。
三、基本能力要求
(一)获取知识能力
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和主动获取知识、更新知识、提高技能的能力,能通过查阅专业书籍、期刊、文献数据库等,获取从事临床科学研究和诊疗所需的理论、技能和研究方法,善于追踪相关领域国内外最新进展及前沿知识。具有一定的学术交流能力、较熟练阅读本专业领域英文资料和交流能力。
(二)临床实践能力
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的能力。
(三)科学思维及临床研究能力
应具备一定的临床科研能力和临床教学能力,能在临床实践中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够熟练地搜集和处理资料,对临床信息进行科学分析和总结,探索有价值的临床现象和规律。
四、临床能力训练
(一)培训时间及方式
临床能力训练以提高临床实践能力为主,应在国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颁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完成相关病例病种与技能训练要求。训练时间为不少于33个月。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经学校认定后,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时间可计入临床实践训练时间。
(二)临床能力训练内容
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轮转科室,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规定的临床训练量化指标。
(三)所获职业资质
入学前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相关本科学历报名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五、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一)规范性要求
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其规范要求执行本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二)选题与形式要求
选题应从临床实际出发,紧密结合临床需求,体现临床医学特点,应具有潜在的学术价值和临床意义,鼓励与专业最新进展密切相关的自主选题。学位论文由研究报告与文献综述两部分组成。研究报告可以是病例分析报告、临床研究或荟萃分析等形式。
(三)质量要求
学位论文反映的研究结果应对本领域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或借鉴意义,学位论文条理清楚、表达准确、数据真实、分析科学、结论合理。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已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基本具备独立承担临床医疗实践工作和临床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四)过程要求
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检查、预答辩、评阅、答辩等关键环节,学位论文答辩通过。
六、学位授予
达到以下3个条件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研究生,向本校提出申请,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一)本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无本校限定的“不授予硕士学位”的情形);
(二)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三)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