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健康扶贫专项2017年实施方案
2月28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健康扶贫专项2017年实施方案》。方案聚焦全省2017年实现16个贫困县摘帽、3700个贫困村退出、105万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制定了基本医疗有保障“三个确保”的目标,按照中央、省委“脱贫不脱政策”的精神,做出健康扶贫政策举措“五项调整”、“两个强化”。
“三个确保”:一是确保2017年16个计划摘帽县县级综合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其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二级水平,每个建制乡镇均有达标卫生院,3700个计划退出村均有达标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均有合格村医。二是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三是确保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五项调整”:一是将医疗保障范围扩大到全部625万贫困人口,除财政部门全额代缴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项目外,2014-2016年已脱贫贫困人口均可享受现有医保扶持政策;二是针对“零支付”政策实施中反映的问题,充分考虑四川实际,确定为“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三是从公平角度考虑,将贫困人口两年免费健康体检一次,调整为全部625万贫困人口脱贫攻坚期内每人免费健康体检一次;四是能力建设方面,明确提出当年脱贫摘帽的贫困县县级综合医院达二级甲等、其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达二级水平的目标;五是生育秩序整治县从12个扩大到27个。
“两个强化”:一是强化推进青年卫生人才服务贫困地区。对服务能力差、住院人数和诊疗量连续下降情况严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选派管理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担任负责人,对其中的民族地区或民族自治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另外通过对口支援等措施,安排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担任业务副院长,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二是强化省级推动和地方履职。省级建立部门分工责任制、委领导对口联系责任制、机关扶贫处室责任制、市(州)卫计主任扶贫责任签约制、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对口帮扶责任制、省级医药学会协会辅助扶贫责任制等“六项责任制度”,再次强调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是健康扶贫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工作主体和投入主体,务必层层事事压实责任。
2017年,全省要深化健康扶贫“五大行动”,优先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十免四补助”和精准识别的医疗扶持、全民预防保健、基本医疗保险、六项补充医保扶持、分级诊疗、控制医疗费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就医社会公示等“八个100%”,全面做好脱贫攻坚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确保2017年12月底前,计划摘帽县、退出村和脱贫人口健康扶贫考核指标达到目标要求。